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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蘇省徐州市豐縣城區(qū)交通隔離護欄采購及安裝招標公告(重發(fā)公告)
發(fā)布時間:2020-07-08 瀏覽:2372
本招標項目豐縣老城區(qū)路口渠化改造及護欄更換工程已由 豐縣經濟發(fā)展局、豐縣行政審批局以 豐經發(fā)許可[2020]28號、豐行審備[2020]37號批準建設,項目業(yè)主為豐縣城市管理局 ,建設資金來自 自籌+財政資金 ,項目出資比例為 100% 。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xiàn)對該項目的豐縣城區(qū)交通隔離護欄采購及安裝進行公開招標。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招標范圍:隔離護欄的采購與安裝等,包括但不限于護欄的制造、運輸、現(xiàn)場安裝及保修期內的維修服務等。
2.2交貨地點:招標人指定地點
2.3供貨期要求: 40日歷天 (為供應及安裝時間)
2.4合同估算價:約342萬元
2.5標段劃分: 一個標段
2.6質量要求:合格。產品質量、性能指標、維修保養(yǎng)及售后服務等必須達到招標文件相關技術要求以及國家現(xiàn)行規(guī)范和規(guī)定標準,安裝完成后需通過招標人的驗收要求。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投標人具備隔離護欄批量生產、制造企業(yè),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相應的制造及安裝能力;
3.2 投標人必須是有能力按照本招標文件規(guī)定的要求提供招標貨物的制造商或代理商,具有合法的經營權且具有獨立訂立合同的能力;(如制造商投標需提供制造商資格聲明;如代理商投標,需提供代理協(xié)議或制造商專項唯一授權書、制造商資格聲明,對同一制造商生產的貨物,僅能委托一個代理商參加投標。如出現(xiàn)一家制造商同時對本項目兩家或以上代理商授權,資格審查時均視為不符合資格審查要求);
3.3 未處于被責令停業(yè)、投標資格被取消或者財產被接管、凍結和破產狀態(tài);
3.4 企業(yè)沒有因騙取中標或者嚴重違約以及發(fā)生重大工程質量、安全生產事故等違法違規(guī)問題,被有關部門暫停投標資格并在暫停期內的;
3.5符合相關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要求。
3.6本次招標 不接受 聯(lián)合體投標。
3.7本工程實行電子化招投標,投標人必須在投標文件遞交截止時間前已在“徐州市建筑市場監(jiān)管與誠信信息一體化工作平臺”中備案。
3.8失信被執(zhí)行人懲戒執(zhí)行蘇信用辦[2018]23號文件。
3.9投標人應取得經徐州市社會信用體系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備案的第三方征信服務機構出具的有效期內的企業(yè)信用報告,且等級為 B 級及以上。(a.經徐州市社會信用體系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備案的第三方征信服務機構名稱及聯(lián)系方式請查閱“信用徐州”[網址:http://www.xuzhoucredit.gov.cn/]“征信服務公司”專欄,咨詢電話0516-80585556、0516-67019137;b.第三方信用服務機構出具信用報告的時限為5個工作日,信用報告有效期為1年,有效期內可重復使用;c.第三方信用服務機構的監(jiān)督管理部門為豐縣信用管理機構,監(jiān)督電話:0516-89203279、0516-83709981)。企業(yè)信用報告原件掃描件上傳于投標文件“投標保證金”模塊,未上傳到指定模塊的視為此項缺失,不能通過資格性審查。
4.投標保證金的繳納與退還:
4.1投標保證金的繳納方式:投標保證金的繳納方式采用銀行電匯(必須從投標申請人法人基本存款賬戶匯出)或銀行保函(必須從投標申請人法人基本存款賬戶開戶行開出)。
4.2投標申請人采用銀行電匯繳納投標保證金時,在遞交投標文件截止時間前,必須確保投標保證金電匯至專用賬戶,方可參與本工程投標。
4.3投標申請人采用銀行保函繳納投標保證金時,投標有效期應在銀行保函的有效期內。投標申請人在辦理投標保函時,應向本工程投標保證金繳納賬戶開戶行發(fā)起保函查詢通知,查詢通知中應注明保函編號、保函金額、受益人及申請人。
4.4本工程投標保證金金額:人民幣陸萬元整。
開戶行:江蘇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豐縣支行
賬戶號:60340188000145375-0012502
開戶名:豐縣公共資源交易中心
4.5任何以個人或非投標申請人法人單位的名義提交的投標保證金都將被拒絕接收。
4.6無論任何理由,投標保證金未及時支付均視為資格審查不合格。
4.7資格審查不合格投標人的投標保證金退還至其基本存款賬戶。未中標人的投標保證金在中標通知書發(fā)出后第二個工作日起,以轉賬方式退還至其基本存款賬戶;中標人的投標保證金在合同簽訂后后第二個工作日起,以轉賬方式退還至其基本存款賬戶。退還投標保證金時,發(fā)生的利息一并退還。
4.8投標人將銀行保函掃描件放入投標文件,開標時遞交銀行保函原件質押在豐縣公共資源交易中心財務室,開具保函收據(jù)。如投標人未中標,中標通知書發(fā)出后,代理機構通知其憑保函收據(jù)自行取回;如投標人中標,合同簽訂后,代理機構通知其憑保函收據(jù)自行取回。
5. 招標文件的獲取
5.1本公告發(fā)布時間為 2020年7月7日至2020年7月17日。
5.2本工程招標文件通過網上發(fā)售,請投標申請人在2020年7月17日15時00分前內登陸徐州市電子化招投標系統(tǒng)(http://218.3.177.168/xzhynew)下載。潛在投標人或者其他利害關系人對招標文件有異議的,應當在2020年7月14日10時前向招標人提出。
5.3本招標公告及招標文件中“電子招標投標交易平臺”是指:徐州市公共資源交易平臺;
5.4招標文件每套售價250元,售后不退。
6. 投標截止時間
6.1投標截止時間為:2020年7月17日15時 00分。
6.2逾期送達的投標文件,招標人不予受理。
7.資格審查
本次招標采用資格后審方式進行資格審查,資格評審標準詳見招標文件第三章。
8.評標方法
本次招標采用 合理低價法 ,詳見招標文件評標辦法。
9.發(fā)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標公告同時在江蘇建設工程招標網(http://www.jszb.com.cn/jszb/)、 徐州市公共資源交易網(www.xzggzy.com.cn)上發(fā)布。
10.其他
10.1投標人存在串通投標、以他人名義投標、弄虛作假等違法違規(guī)行為,或者無正當理由放棄投標、中標資格,招標人有權拒絕退還其投標保證金。
11. 聯(lián)系方式
招標人:豐縣城市管理局
地 址:豐縣城區(qū)
聯(lián)系人:吳品
電 話:19951601221
招標代理機構:江蘇希地豐華項目管理集團有限公司
地 址:徐州市泉山區(qū)礦大軟件園C7號樓1102-1103室
聯(lián)系人:金鵬生 電話:0516-83886900
2020 年7 月7 日